实施教师企业实践制度。《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指出,要“完善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因此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的意见》(教职成[2006]11号),把企业实践作为职教教师继续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以上时间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通过企业实践,跟踪生产服务一线技术的发展,切实提高实践教学能力。《教育规划纲要》指出,一方面要“调动行业企业的积极性”“鼓励企业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另一方面要完善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因此要普遍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积极推进实施,并在实践中探索有效的工作机制,完善管理办法,以提高教师实践教学能力。
强化校本培训力度,各学校要广泛开展老教师对新教师进行“传帮带”活动,让老教师的高尚品德和精湛教艺在新教师身上发扬光大。广泛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成果展示交流活动,不断提高教师的专业理论水平和教学能力水平。充分利用社会资源,邀请有关专家和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到学校举办培训讲座,开展技术指导,开阔教师视野,跟进技术发展,密切与社会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