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个人目标和目的联系紧密的是自卑。毋庸置疑,人类对自然有一种生物性的自卑,我们会生病、变老和死去。我们害怕这些元素,要造房子来保护自己。这些事情及无数其他事情都比我们强大,所以我们自卑,但是是以一种积极的方式。也有些自卑是消极的,其中之一就是社会自卑:我们认为一些人比其他人差,比其他人价值小。如果我们都这样相信,即使它并不是事实,也会据此展开行动。
一方面,我们的身体自卑和精神自卑是实际的、自然的。作为孩子,我们都会自卑,事实如此。另一方面,当我们长大,失去——或应该失去——这种自卑感(并不是常常如此)时,我们当中仍有很多人怀疑人人平等的人类价值,并在生活的某些方面感到不如他人。我们是社会存在体,不希望别人看出我们的自卑感,于是试图通过发展或展现某种形式的优越加以掩饰。本书就提到此类掩饰法,一种是过度补偿(比情况所需做出更多),一种是抨击他人,还有一种就是避免曝光一切。换句话说,我们从不利的感觉移动到有利的渴望,从不够好的感觉移动到足够好的信仰——一种自然的发展是可以被鼓励的。这意味着自卑感是有益的,随着我们希望远离它,并这样做了,我们发展了自己和社会;而不利的感觉是——当我们发展的进程受到了阻碍,或当我们试图在生活中(社会“无用”的那一面)寻找“有利的渴望”来克服它时,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