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封建社会中的文人,江山易色,不得不胡服左衽;朝代更迭,不得不薙发蓄辫。为苟安计,不得不与故主拜拜;为活下来,不得不为新朝效力,常常处于改换门庭的两难境地。一部《二十四史》,每一史的结尾部分,都少不了贰臣传之类的章节。但没有一个失节者,能如吴梅村这样痛悔自己,“我本淮王旧鸡犬,不随仙去落人间”,因此,“草间苟活,沉吟不断”的他,深知自己的“一钱不值”,所以,“浮生所欠只一死”,诗人终于得到了解脱。
读《五灯会元》,在《昭觉勤禅师法嗣·东山觉禅师》一节中,有这样的话,令我震动:“广额正是个杀人不眨眼底汉,飏下屠刀,立地成佛。”
据这个观点,只要顷刻间收起杀人之心,便是佛了。那么,一个做过错事的人,能够忏悔,而且忏悔得很彻底,我想他也就是佛。哪怕不那么彻底,仅仅有一点点悔意,能够认识自己过去的所作所为,不对,不好,不像话,不够意思。譬如:在“文革”期间,在以前历次运动中,伤害了不应伤害的人,或者,本无意伤害,但事实上却造成了伤害的后果,而在良心上感到些许不安,或者良心上尚无什么不安,只是觉得有些歉疚,觉得有些“对不起”,我想,凭这位先生的这一点点子愧恧,也就接近于成正果,也就接近于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