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愿意称那些作品为什么“抒情小品”,因为它们的密度显然要大得多,所以给读者的感觉也比较醇、厚、重。所谓密度,是指内容的分量与文字篇幅间的比例,比例大者,密度也大。目前文坛上似乎流行着一种看法,以为所谓“抒情小品”只要写得平平顺顺、干干净净,予人一种什么轻飘飘的感觉就行了。胡适表示欣赏一个作家的散文时,总爱说些什么“五百多页的一本书,我一口气就读完了,可见你的白话文真够流利痛快,读下去毫不费劲”之类的话。没有什么比这种“散文观”更为肤浅而且误人了。也许莫姆的小说可以一口气读完五百多页,但是我们不妨去读一读真正的散文大师如乔伊斯和福克纳的作品,看我们能不能一口气读五页,仅仅是五页?比起那些“用别人的字,造别人的句,说别人的话”的散文家来,五页的乔伊斯给我们的东西,千百倍于他们的五百页。
我国的某些散文家,对于英美散文的认识,似乎到十九世纪的兰姆、卡莱尔、安诺德、沛特诸公便为止了。对于二十世纪的新文体,对于乔伊斯、福克纳、海明威、劳伦斯、托马斯·沃尔夫、史泰茵等在文字上的革命,他们似乎完全茫然。他们似乎迄未觉悟:“作家功在表现,不在传达。”他们的结构仍停留在平面的时空关系上,而叙述仍作直线的进行。他们的散文,在最庸俗的层次上,往往一面自怜,一面诲人。在文体上,欧化一点的,往往敷衍成一种边说边叹的“闺怨腔”;土一点的,往往拼拼凑凑,织补成一种自命警语的“伪骈文”。而这一类的散文家,无论真正的性别为何,在文体上一律是最低意义上的“阴性的”(femin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