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理解,基于对文化结构的分析。关于文化结构,有“三因子”说、“三层次”说和从文化变迁的角度提出的“四层次”说。“三因子”说认为,文化由物质层面、社会组织和精神生活“三因子”构成。社会组织层面介于物质和精神二者之间,是文化的骨干,其外在表现是典章制度。在文化变迁时,社会制度的惰性比个人行为的惰性更高,大凡制度愈僵化,其抵抗力愈强。精神生活层面相对于物质生活和社会生活而言,是文化的核心,包括语言、心理和价值。语言是精神的外表,心理与价值则是其“内心”。[279]
“三层次”说认为,文化包含着物的部分、心物结合的部分和心的部分。如果把文化整体看做立体的系统,那么,最表层的是物质的层面,中层是体现心物结合的种种制度和理论体系,以及隐藏在表层物质里的人的思想、感情和意志等;深层则包括审美趣味、价值观念、道德规范、宗教信仰、思维方式和民族性格等。文化的物质层,最为活跃,变动不居;而理论、制度层,是最权威的因素,它规定着文化的性质;心理的层面,则最为保守,它是文化成为类型的灵魂。[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