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确认法国和瑞典为神圣罗马帝国国内和平的担保者,在帝国等级会议中享有代表权。
《威斯特法伦和约》是象征三十年战争结束而签订的一系列和约,是缔约各方相互妥协的产物,旨在调解神圣罗马帝国境内的宗教信仰问题以及帝国与外国、皇帝与帝国等级的关系。它确立了信仰自由和宗教平等原则,使福音教教徒享有了与天主教教徒相同的权利,也为解决宗教争端提供了重要依据和法律保障。它也确立了国家主权至上原则,使追求基督教世界大一统的神圣罗马帝国和天主教会的神权统治不可避免地趋于瓦解,为正在兴起的诸侯领地国家和民族国家创造了有利条件。
然而,和约所规定的领土变动,是以牺牲哈布斯堡家族世袭领地(奥地利)、波希米亚王国、普法尔茨选侯邦、勃兰登堡选侯邦和帝国教会等级的利益为代价的,这就为新的领土纠纷埋下了隐患。它也削弱了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对国内各邦国的控制,加剧了德意志国家的分崩离析状态,相反,法国和瑞典等外国势力却可以利用新获得的领土和维和资格干预帝国事务,谋求更大利益。
《威斯特法伦和约》签订后,神圣罗马帝国虽然排除了爆发新的宗教战争的可能性,但是在帝国与外国之间、各邦国之间以及各社会团体之间,为着纯粹世俗利益而进行的争夺仍然经常发生,连续不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