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出来,交给皇帝审阅,请皇帝作序,就像《资治通鉴》由宋神宗作序一样。然后,发布还是不发布,什么时候发布,由皇帝去定。什么东西不还得有个解密期吗?真正的罪在崔浩,他虚荣心爆棚,又权势熏天,居然能动用三百万人工,刻巨石于郊坛,要给全国人民看他的漂亮文章,弄得群情汹涌,皇帝成为最后一个知道这件事的人,那不就成了暴露国恶了吗?岂止是暴露国恶,更是暴露皇帝家丑。
于是拓跋焘召见崔浩,当面诘问他。崔浩惶惑不能回答。而高允事事申明,皆有条理。皇帝命高允写诏书,诛杀崔浩及僚属宗钦、段承根等,下至僮吏,共一百二十八人,全部夷灭五族;高允迟疑不写。皇帝频频派人催促,高允乞求一见,然后再写。皇帝让他进见,高允说:“崔浩的事,如果还有其他什么罪,非臣敢知;如果只是对陛下触犯,罪不至死。”皇帝怒,命武士逮捕高允。太子为之求情,皇帝怒气才平息,说:“没有这人,要多死数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