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
《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8章 夫妻财产的处理
从法律上讲夫妻对共同财产具有相同的处理权,在家庭重要事务上应当平等协商,不能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家庭财产,或者伪造债务,损害对方利益。
彩礼
何谓彩礼1.当地是否有给付彩礼的习俗。这是认定彩礼的前提,如果当地没有给付彩礼的风俗习惯,男方婚前给付的,法院一般不会认定为彩礼2.给付财物价值大小多少的考量。彩礼一般为数额较大的金钱或者价值较高的财物。对于数额是否较大,法官一般从当地经济状况出发进行认定由谁返还彩礼1.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并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的,法院一般不会把彩礼的实际给付人(男方父母)、实际收受人(女方父母)列为诉讼当事人2.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如果彩礼的给付人与收受人不是男女双方,法院一般会直接将实际给付人和实际收受人作为诉讼当事人要求返回彩礼的情况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属于婚约财产纠纷)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并且离婚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并且离婚的4.以订婚为名行骗取彩礼之实的律师解读 1.谁是起诉返还彩礼的当事人?彩礼在我国许多地区特别是农村地区具有一定的普遍性。给付彩礼并不单纯是婚姻当事人之间的事情,很多情况下涉及两个家庭之间的来往,因此彩礼给付人与收受人往往不限于男女双方,而一旦产生纠纷,当事人则会提出自己非收受方或对方非给付方。所以,为了便于解决纠纷,如果在给付彩礼后双方未能结婚,由实际支付彩礼的人比如男方父母作为原告,实际接受的人作为被告;如果是在离婚诉讼中提出返还彩礼的,应由夫妻双方作为当事人。2.是否返还,要分清是彩礼还是普通赠与。作为给付彩礼的代价中,本身蕴含着以对方答应结婚为前提。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可能互赠礼物而不附加任何条件,并不是以结婚为目的,是一种无任何附加条件的赠与行为,已经履行完毕的,不能要求返还。比如,购买衣物、食品等价值较小的生活必需品,属于普通赠与;而诸如大额现金、汽车、贵重金属等物品具有较大的经济价值,特别是戒指等饰品具有特殊的象征性意义,是为了缔结婚姻而赠与,应当认定为彩礼。3.法院判定是否返还彩礼的考量因素。法律虽然规定了返还与不返还的原则,但究竟如何掌握返还的尺度,法院会根据当地风俗及当事人特殊情况酌情认定,比如哪方提出解除婚约、双方结婚时间长短、有无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等。一般情况下,如果是接受彩礼的一方提出解除婚约,相对于支付彩礼的一方提出解除婚约而言,返还的彩礼金额要多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