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他工作勤奋。开始写一本书之前,他会勤读每一份他能找到的相关资料,成篇累牍地记下笔记。写作时他先大略草拟他想说的东西,然后照他拟的大纲着手详细阐述、删节、重写,达不到他要的效果绝不罢休。写完了他就来到外面的阳台上大声朗读刚才写的东西,并深信,那些文句若听起来不悦耳,或因形式而不易说出口,就一定有什么不对劲。如果是那样,他就会拿回去重新写,直到他满意为止。他在一封信里曾说:“整个礼拜一和礼拜二都花在搜寻两行字上。”这当然不是说他两天只写两行,他可能写了十页或十二页;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他花了一大堆工夫只成功写出两行如他所愿一般完美的句子。难怪《包法利夫人》花了他五十五个月才大功告成。
我没有多少话可说了。《包法利夫人》之后他写了《萨朗波》一书,一般公认是失败的作品。然后他又改写了《情感教育》——那原是他多年前写的小说,他不太满意,因此改写,内容仍是描写他对伊莉莎·施勒辛格的感情。很多法国批评家认为这是他的代表作。由于书中许多片断谈到今天外国人不可能感兴趣的东西,外国人一定觉得很难读完。在这之后,他第三度写《圣安东尼的诱惑》。说来也奇怪,这么伟大的作家能阐发以供撰述的点子竟这么稀少。他显然甘于再三处理青年时代执着的题材:仿佛要等他以明确的形式把它写下来,才能把自己的灵魂从重压下解放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