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到这种音乐成为意志的直接客体化的情形,我们可以把一首诗放进音乐中而成为歌曲;或将明白易见的图画摆进音乐中成为哑剧;或将两者放入音乐中而成为歌剧。这种人生情景配合音乐的普遍语言,决不是因为和音乐有必然关系或有必然相应的关系;歌剧中的歌曲与主观精神的关系只是随意选取的实例与普遍概念之间的关系。从现实的确定方面来看,它们所表现的就是音乐以纯粹形式的普遍性所表现的。
因为在某种范围以内调子也像普遍概念一样,是从现实中抽象出来的。那么,这个现实世界,这个具体事物所在的现实世界,为概念和调子的普遍表达提供知觉对象和具体事例。从某方面来看,这两种普遍彼此对立;因为所包含的具体的特殊事物只是最初从知觉中抽象出来的形式,好像是事物分离的外壳。严格说来,它们是抽象物;相反,音乐则表现在先于一切形式的最内在的事物中心。这种关系可以用经院派的术语来表达,概念是后于个性的共性,但音乐则表现先于个性的共性,而现实世界就是内在于个性中的共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