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阳明的这段话还透露出一个信息。他初到南赣打败詹师富之后曾给中央政府上了一道奏疏,他认为赏罚不明才是南赣剿匪屡次失利的根本原因。也就是说,他自认为能够顺利扫荡群贼,归因于他在忠诚地执行了赏罚。
固然,“赏罚公正”是一个组织前进的催化剂。但公正的赏罚只能保证组织本身的前进,它并不是组织解决外部问题的充要条件。王阳明南赣剿匪的全盘胜利,主要靠的是他非同凡响的军事才能和行政才能。
王阳明在军事上有三个过人之处。
一、不重形式,只重实质。王阳明之前的南赣巡抚都喜欢调动四省部队,场面壮观,声势逼人,却寸功难立。王阳明认为这是搞形式主义,南赣地区千山万壑,根本就不适合大部队纵横驰骋,而且劳民伤财。他动用的剿匪部队其实只是机动部队,人数最多时才一万余人。按他的见解,山贼未经过专业的军事训练,所以野战能力脆弱,全靠地势存活,只要解决了他们倚靠的“地利”就万事大吉。而解决“地利”的问题,一支骁勇善战的机动部队就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