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平安今年十岁了,是里正的大孙子,丁富贵的大儿子,前年送去了镇上的私塾,现在是家里认字最多的人。
有大孙子帮忙,里正当然退让到一边,他只粗浅地认得些常用的字,跟大孙子比起来还差着些。
可当年正是因为他认得几个字,才当上了村里的里正,要知道,那时候满村子就他一个认字儿的。
想想当年自已家里穷得过不下去,签了五年活契给人当小厮,机缘之下学着识了些字,倒让自已的处境有了改变。
所以他才尽可能地让儿孙也都认些字,现在自已有能力供孙子念书了,也算是没有愧对祖宗吧。
看着孙子站在桌前一笔一划地写借据,里正的一张老脸都要笑出花来了,既骄傲又开心。
而丁小白看着丁平安略为青涩的字体,心里却是感慨了一下,琢磨着怎么才能把自已识字的这份能力明正言顺地拿出来用呢?
前世她是学过毛笔字的,自然对繁体字不陌生,但只学了三年多,工作太忙,也就放下了,所以笔体比丁平安也强不了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