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尔斯冷哼了一声:“嗯,你们不是很能打造偶像吗?再打造一个好了。”
“为什么要重复已经做过的工作?这些年你的名字已经成了世界上最响亮的品牌。就拿你的小说来说,全球销量随便可以卖到几千万册,但是如果以杰克逊·史密斯的名义出版,可能几千册都卖不动。”
“等一下,”查尔斯隐隐觉得不妙,狐疑地盯着丽莎,“杰克逊·史密斯是谁?”
“当然了,你从不知道他。”丽莎用一种古怪的腔调说,“杰克逊·丹尼尔·史密斯,得克萨斯州立大学毕业,一个不得志的小说家,好莱坞前编剧,出过三两本总共卖了不到一万册的小说,编过一些没人知道的B级电影,离过两次婚,四十岁不到就秃顶了……顺便说说,他还是你大部分小说的作者。”
“你疯了?!”查尔斯再也忍无可忍,“你到底在胡扯什么?”
“你不必那么激动,”丽莎淡淡地说,“回想一下,在你移植芯片之前,虽然你是一个三流文学爱好者,也写过一些散文和小故事,但从未写过长篇小说,为什么在第二年,你的成名作《雅典神殿》就横空出世?”
“我什么时候开始写作和你有什么关系?再说这能说明什么?”
“想想吧,你这些大获成功的小说,每部中关键的绝妙情节不都是忽然蹦入你脑海的吗?你认为那是缪斯给你的灵感?事实上,灵感也是一种感知,你大脑中有一小块区域—大约在额叶位置—决定了你的综合思维和自我意识,不可侵入—不是完全无法进入,只是一旦进入后,你会变成思维紊乱的精神病人。其他的部位,无论是感觉皮层、运动皮层还是语言中枢,都可以转译他人的脑波。我们只是根据史密斯的构思,让你的语言中枢产生出相应的概念,当神经冲动被额叶所综合时,就被你的自我意识认为是自己的灵感了。”